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5/09/22 08:0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作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
我方業務過失晚續保則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紅綠燈路口我看綠燈起步,前方未動作追撞!車頭撞車尾,時速不到5公里,無證人,同一線道,沒有變換車道!
六、問題:
已讓對方回原廠全部更換新品,維修費我方全付有拿收據,但對方仍要求2萬賠償金,否則維修後兩年內車子有問題還要我負責!請問該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