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5/09/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於事發隔天至醫院驗傷,我方左側肢體擦傷、左肩
挫傷、右手擦傷
對方飼養的狗跛腳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無報警,隔天雙方皆有至警局備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機車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方騎乘機車於機車道由東向西行駛,於飼主家門前,遭狗撞擊機車前方左側土除,導致
摔車造成身體多處擦傷,左側衣褲破裂,機車毀損
六、問題:
從事發到昨天飼主從未主動打過電話關切(只有兩次,認為價錢太高),一副事不關已,
當下發生時因趕著上班所以未報警
,只有雙方互留電話,事發隔天也與飼主一同前往警局備案,飼主也承認狗是她養的,當
天前門未關才讓狗跑出去,也承認會賠償我所有損失,當天我也跟飼主提出機車估價費用
、財物損失、醫藥費則是保留,代痊癒後在一併呈上收據,飼主當下也承認保證賠償,隔
天飼主來電認為機車修理價格略貴,要我請老闆算便宜點,如無法便宜就修沒關係,事發
至今小弟只有在第一通電話時有錄音,該飼主也承認狗是她的,也允諾賠償,事後我將醫
藥費用收據給予飼主,包含財損、車損,一共1萬9,現在飼主只願賠一萬,並嗆我要告就
去告,要求一百萬也沒關係,警察也告知我方需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如調解不成可以提
告,由於飼主態度惡劣,小弟目前傾向於提告,於下禮拜調解時要求賠償精神賠償、上班
交通費用、傷口留疤需打美容針等費用,不知這樣要求是否可行?受傷這段期間洗澡非常
不便,需由太太協助,目前已將當初財損、車損、傷口(皆附照片)、醫藥費用、診斷證
明、通話錄音備妥
,下禮拜的調解小弟還有哪裡需要補充呢?另外精神賠償的部分小弟打算要求一個月的薪
水已補貼太太每天幫我換藥三次的代價,這次受傷總共50天擦傷部份才復元,小弟這樣索
賠應該不過分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