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的親戚和他的朋友在網路上透過下載app
重複註冊帳號的方式取得獎勵點數
註冊的時候有填自己的手機取得認證碼
註冊的資料則是隨便亂填
還真的給他註冊成功很多次 因此拿到很多點數
點數可以在消費的時候做折抵
後來商家發現了他們的行為
報警請警察帶去做筆錄
打算以詐欺罪和妨礙電腦使用罪去告他們
問題:
關於妨礙電腦使用罪的部分
我看法條有點懷疑這樣成立嗎?
1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2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3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因為帳號都是他們自己註冊的 所以不算是無故輸入他讓帳號密碼吧?
而且他們註冊的個資都亂打
至於詐欺罪的部分
我就比較不清楚了
只知道詐欺是公訴罪 就算跟商家和解還是會被起訴的樣子
不知道我有沒有說錯
想請問我該怎麼跟他們建議呢?
謝謝各位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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