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弟在外工作許久,近兩個月手頭比較緊,未付房租實屬不當行為。
但他的房東用無止盡騷擾我們家人的方式催租。
因弟弟的手機常換,LINE也是看心情回,家人也找不到他,也不知道他的租屋地點,
他的房東因找不到他,就一天輪流打給我媽跟我妹,打到接為止。
一開始告知我們也找不到他,會幫忙尋找,她就每小時打來詢問是否找到了。
也跟說她弟弟已三十歲,是成年人,請她直接找他而不是瘋狂騷擾我們家人。
最後被騷擾到根本不敢接任何電話,她就換不同的電話繼續瘋狂撥打,連續好幾天。
昨天,終於聯絡上弟弟,他也承諾今天即會拿錢給房東。
但房東在凌晨四點就開始瘋狂打弟弟的電話,然後七點在門口堵他,
並在門口往內拍屋內狀況,說是根據土地法第100條,
房客違反租賃契約及損壞出租人之房屋要求弟弟搬走。
弟弟當場要付房租,她說她不願收,就是不租了。
當然,他們來了兩個壯漢,壓在弟弟門口,要求他簽同意書,同意9/25搬走,
不然他們就不讓他上班,還會一直騷擾他,騷擾到他搬為止。
弟弟傻傻的,因手頭緊,怕丟了工作,趕著上班不得已就簽了。
問題:
碰到這種狀況,我們真的只能任她瘋狂的電話騷擾嗎?
我們不懂也不知道會被這樣騷擾的情況下,未從一開始就搜證、錄音。
弟弟雖然沒付房租,但每個月一號繳房租,這個月第二個月都還沒過完,
他難道沒有權利住到這個月底嗎?(押金兩個月)
房東可以用這種方式趕人? 可以拿著相機就往屋裡拍?
可以帶人強迫對方簽下要搬離的同意書,當下情況,可能不同意也不行,
然後拿著同意書說是他簽字答應的。
我們知道理虧在先,欠房租本來就是個不當的行為,
但對於房東的種種騷擾、電話裡的恐嚇加威脅及強制要求搬離的強硬行為實在也很氣。
而且房東說她讀法律的,她比我們還懂,也不怕我們告= =
我知道目前狀況,弟弟之後也不可能繼續住下去,
但房東這樣瘋狂騷擾+強制趕人也完全拿她沒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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