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現在的房子下部份的土地及房子前的空地....
地主有三名,已經不在人世,
在我祖父母年輕時,三名地主因為沒有後嗣,
所以口頭答應,只要我們家祭拜他們,
土地就給我們蓋房子(僅口頭承諾,無紙本證明)
之後我家真的在這土地上蓋房子也祭拜他們
但土地登記管理人是爺爺的哥哥(已過世)
他的子孫已經一.二十年不住在這邊
他們的房屋跟我們相連.中間有一塊空地
空地連接主要對外道路
這個家族只剩我家人還住這
所以土地的地徵稅
從民國約60年代一直由我家在繳
(雖然歷年土地繳稅單據是紙本的
而且沒有將每年都保存好
可是確實為我們每年固定繳納的事實)
前陣子跑來兩位自稱代書,說是某開發公司的人
想來找其中一位地主(以下稱陳姨)的後代,
說在別處有陳姨的土地,被政府公告
他們要來協助陳姨後代繼承那塊土地,
我們有表明,陳姨沒後代,是由我家祭拜而已
代書表示,僅祭拜就能繼承
(這個我覺得超怪,完全沒聽過這種說法,
而且祭拜如何舉證?神主牌位並沒有
寫上每位祖先的名字)
一直要跟我們要身分證就能委託他們去辦理
有鑑於近年詐騙事件頻傳,所以沒給
事後我們上網查詢政府公告
發現原來被公告的土地正是我家房屋座落地
連同另外兩位地主一起被公告了
時間點還在民國102年就已經公告
加上最近我家旁邊有位大地主
積極收購附近房地產,附近所有住戶都被問過
是否有賣地的意願
我們直覺聯想到代書可能是大地主委託的
因為擺明是我家房屋土地被公告,
他卻騙我們說是別處的土地,
一直要我們直接委託他們辦理查詢
問題:
1. 這種狀況下,能否直接向政府提出繼承要求?
(不管有無血緣關係)
2. 萬一政府之後拍賣,我們即使出價拼不過
大地主,也有優先購買權嗎?
3. 空地上沒有房屋,但是是連結主要對外道路,
是否能要求一起繼承空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