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9/24時從彰化託運機車到高雄,因為怕被損傷所以多複了包膜費用給店家
結果9/25晚上時通知我領車
到車行時發現機車右後照鏡破裂
打電話給運送業者後他表示要我先在官網填車禍損賠
並等待對方聯絡我
問題:
聽車行說對方最多會陪半額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目前有拍下機車損壞的照片包含車牌
並且為了要求做證請領車車行幫我填寫後照鏡損毀的文字做為證明
但對方卻說因為都使用發票所以無法蓋店章只寫文字
因為很怕到時候車行又事後反悔
請問我該準備哪些重要的證據才能夠獲得理賠?
都花大錢請對方包膜運送了還被弄壞真的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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