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3月5日魯妹騎機車直行,為了閃避從加油站出來的汽車,於是魯妹緊急剎車,結果摔車了
,當下有報警,加上魯妹有撞到頭便搭上救護車被送去A醫院急診。
在醫院檢傷站待了一下後,去拍了幾次X光片,照了斷層,打了破傷風,清潔&包紮傷口,
有跟護理人員指出疼痛的位置過,後來被推去急診病床區躺幾個小時,接著就被叫去急診
醫師那裡問診,問完診便被告知能出院了,3月6號回院內門診順便換藥。
回家躺了幾天,到3月9日牙齒依舊疼痛,跑去B醫院常去的牙科看診,醫生測了牙齒活性
後讓魯妹回家觀察10天,3月19日魯妹回診確定要做治療。
3月20日因為魯妹要吃完後觀察一個禮拜還是頭暈想吐,回A院門診詢問牙齒在別家看診,
之後也能證明牙齒是在事故中導致的嗎,結果發現急診醫生沒在病歷填寫到牙齒痛這事項
(但卻有齒顎關節疼痛的紀錄),而門診醫生表示他無法幫我補上,因為他無法證明牙齒治
療是否跟事故有關。
初判表還沒下來,魯妹不擅自論定和對方的過失問題,也不想找對方麻煩,只想了解一下
如果是在己方無責任或責任較低時,我的醫療費用、車子修繕費用及薪資損失是否能夠取
回而已。
問題:
1)在B院看診因事故造成之傷害的收據,是否也能申請職災or在事後跟對方調解時使用?
2)是否能改向A院急診醫生請求在病歷補上事故受傷紀錄?
如魯妹可以提供口內快癒合之傷口(和疼痛的牙齒位置能符合)照片(今天才拍 )& 車禍當
天躺在急診時太無聊用line跟朋友哀嚎不舒服的地方的歷史訊息(有抱怨過牙齒痛),醫生
願意補上的可能性是不是會比較高呢?
3)除了以上的方法,是否還有其他的方式能夠證明牙齒的治療跟事故是有關的?
最後,魯妹沒出過交通意外,身邊的人也沒相關經驗可以諮詢,只是想了解該如何處理比
較能夠保護自身權益,如提出的問題太過誇張先跟各位道歉QQ
※頭還暈暈的,表達的邏輯不大好,想到一半會突然忘記自己要說什麼,謝謝耐心看到這
裡的大大們QQ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