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事件尚未審理

作者: fupaion88851 (taiga)   2018-07-05 22:07:56
甲方告乙方
甲方到fb將刑事告訴狀po到乙方板上,並在下面留言怒罵、分享、叫人按讚。這種情況是
合法的嗎?
都還沒有判決可以這樣攻擊嗎?
作者: fupaion88851 (taiga)   2018-07-06 00:47:00
我再想因為還沒判出結果,就先到對方版面上表示對方是錯的又怒罵對方垃圾。所以我再想是不是有違反什麼法還有刑事告訴狀上面有姓名與地址對方po上網還沒有塗掉地址與名字的部分,是不是有洩漏個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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