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年二月向房東承租一間套房,看房當天就簽約了,當初房東沒說這裡有人吸菸(自己也
忘了問)。
住到現在真的很不習慣每天聞到的二手菸味,有向房東反應但狀況依舊,房東也說如果提
前退租就要扣一個月押金。
問題:
想請問難道真的只能乖乖認賠嗎?能否主張民法424條「危及承租人健康時......仍得終止
契約」讓房東返還押金?或是有其他解決辦法?謝謝各位!
照片是菸味在浴室凝結的狀況
https://i.imgur.com/pgDmdNz.jpg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