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acere (Beol)
2019-04-02 12:27:53大家好~
情況更新如下
3/18結束偵查庭,但是對方仍然沒有出現
當下檢察官(?)問我還要不要和解,他說他會再傳喚看看被告
我想了想說好吧,畢竟如果能不上法院還是不要上比較好
可是兩個禮拜過去了,也沒收到調解通知單什麼的.....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我就是要等通知書嗎?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查到目前進度
如果對方調解還是不出現,我還需要再重新告一次嗎?
因為車禍至今已經四個多月了,也很怕再拖下去超過六個月告訴期
還是說已經申告過了就不用管六個月的期限呢?
遇到裝死的人真的很煩...好像應該要直接送法院才對 悔不當初TT
謝謝大家了QQ
※ 引述《piacere (Beol)》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2018/11/22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方(騎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