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g77432 ( wing77432)
2019-04-26 17:18:36雇主在簽訂合約時簽下了合約期間內(兩年),不得在外尋找類似或相同性質工作
但該公司的上班時間是PT....且,一週只有一天,一天的時間只有不到五小時
有時候甚至一天只有一小時而已,常常一個月生活真的是窮苦到不行
最近想在其他時間,利用自己的專業到別地方打工
請問各位,如果被雇主發現,我會被告嗎?
該雇主因工作時數過短也無勞健保
https://i.imgur.com/JZClawm.jpg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