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一塊地(3塊合併成一塊)在我爸名下,我們請人鑑界然後準備要整地的時候,對
方卻拿出以前土地認定錯誤經「地籍圖重測區界址糾紛協調會」協調過後的單據,上面表
示我們(長輩)經協調過後 ,必須提供資料給他們過戶其中一塊地,而他們必須補償我
們這段期間的稅款等費用 ,而長輩也簽名 收下了那筆錢 。
然而問題來了,那是大概20年前的事情了,長輩也走了,過戶到我爸名下,直到現在我們
才知道原來有這麼一段過去,我們後代並沒有參與調解的過程,只是照現在所有權狀所表
示的去鑑界整地,而他們也沒去過戶,過了20年,現在卻來要地?
請問要如何去處理?或是尋求什麼管道?我們有什麼立場爭取這塊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