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幫朋友代問
他開機車行有做買賣中古車的業務,
後來女友的同事(我們稱A女好了)剛滿18歲想要一台新車,
A女家人只肯讓她先買中古車,便找上朋友,
朋友很熱心物色到她要的車款,
給A女看車況,試騎,都覺得不錯當場立刻下訂,
然後幫A女跑完過戶迅速交車,對方也很配合給全額款。
但是這中間因為朋友覺得都自己人,沒有簽任何合同契約。
結果真的出問題了,後來A女無照駕駛去A到人家出事後,
連同媽媽打來抱怨說車況很差,煞車很爛害她煞不住才撞到人家
我朋友傻眼,想說算了大家朋友一場,
便答應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幫她再整理到好,
A女也答應,那就最近幾天把車給他再整理一次。
到了稍早,母女二人突然騎到店裡,
開始大鬧,嚷嚷著要退車,要求朋友全額吸收,
當初賣多少錢就收多少錢回去,不然不放過我朋友,
問題:
想問問法律神人大大,
遇到這種狀況,完全沒任何契約的情況下,
我朋友該如何處理自保?還是他只能吞下去接受人家的要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