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房東片面提前結束合約

作者: winogu (win)   2019-07-07 08:30:47
事實經過:
友人在板橋租了一間套房,租約期限到明年的三月
結果房東以這月超過付款日沒給,說要結束合約
但實際上是房東有問什麼時候交,友人說今天處理
而他也真的匯款了,但房東卻在隔天還是說他違約
之後房東就發存證信函,限他三天內搬走
但是他臨時找不到房子
就在第三天過後,房東強行將他的東西全部拿出來
並且造成他有些東西遺失
問題:
請問房東這樣子做有無刑事責任
因為房東說他有存證信函限他三天內搬走
三天之後沒搬走就由他處理,他沒有錯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7-07 08:37:00
先看租賃契約是怎麼規定租金遲繳問題?但就法律規定,租賃住宅是要遲付租金二個月以上,經催告仍拒催,出租人才能提前終止契約,而不必賠償。告仍拒繳 起碼民事上是能夠求償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9-07-07 13:56:00
1.非法入侵 2.毀損 快提告求償,不要客氣
作者: bear753951 (bear號:)   2019-07-22 14:39:00
明顯違法,看來可以賺回好幾個月的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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