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long (強森)
2019-07-26 19:59:12一、車禍發生日期:
三個星期前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確認後雙方離開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未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事情經過如下:
親戚前幾日搶快
機車在綠燈剛轉黃燈的情形下
擦撞到一個有先天智能缺陷的小女生
(小女生一看到轉燈就急著衝斑馬線)
當下親戚看只有擦傷
小女生無人陪同
表達能力不足 當下留電話還少一碼
親戚看沒有狀況 又有留電話
就先行離開
後來才知道小女生因為拉傷
行走一陣子倒地
由路人叫救護車送醫
親戚在對方父母報案後
由監視器影像被控肇逃
六、問題:
1.當下向對方確認後才離開,因對方也無行為能力決定是否報案,肇逃是否成立?
2.監視器畫面有錄到當下沒有馬上離開,是否可成為未肇逃舉證?
因聽說對方父母似乎有要對和解獅子大開口
上來請教一下法律專業的鄉民 感謝~
就肇事逃逸罪無誤撞傷了一個智能障礙的小女生,自己說有得到智能障礙者的同意留下號碼然後離開,對於智能不足傷者不為任何救助,結果對方受傷倒地被路人送醫 。
肇逃現在不能易科罰金了 不從六十萬開起對不起全國同胞
作者: samnpc 2019-07-26 23:06:00
對方無行為能力,不就更要報案跟叫救護車,陳述這個理由,應該輸更大
肇事逃逸,趕快和解。目前刑責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能拖到修法降低刑責,再看法官的意思,但和解的話,起碼很有機會緩刑。 刑法第185條之4之立法理由:「為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本件的駕駛人有做這件事情嗎?重點是被害人還是沒有表達能力的先天智能缺陷的小女生,我看法官搞不好還會判重一點。 不必找律師辯護了,把律師費省下來跟對方和解算了。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7-27 04:12:00因對方也無行為能力決定是否報案 對方無行為能力 你加害者也是生活無法自理嗎? 說什麼鬼話 這樣的陳述只是讓人更確定你是吃定對方智能不足在佔便宜阿
作者: XiaoBo (妳在哪裡?) 2019-07-27 10:15:00
明知對方無行為能力,還這樣處理,真的要重判!
不管是不是智能障礙,正常人擦撞到小孩就算沒叫救護車也應該等到對方父母來吧......
作者: v3su 2019-07-29 18:01:00
對方會有法院指派的律師,您們這種佔便宜心態,等開庭吧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07-29 21:06:00趕快和解吧,看能不能緩起訴;不然檢察官起訴很麻煩
作者:
andybg (小賠)
2019-08-04 01:06:00我去年遇到對方肇逃 我只有挫傷 後來13萬和解 對方緩刑兩年 給你親戚參考 越早和解就能在檢察官手上緩起訴和解後半年地檢署發文詢問 對方有沒有付款 不付會撤銷緩刑案件追蹤管制的效率很好~~我有點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