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在這發文,若有任何不周的地方請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前情提要:因為我們家親戚關係並不好,其中有個親戚從我小時候每次看到我跟我弟(特
別是我)都不把我們當人看,
舉凡:畜生、垃圾、狗雜種......等都罵過,以前爸媽要我們不要跟她計較,但發現這樣讓
她到寸進尺。
事發經過:回到問題,小妹從外面回家就看到他們把我們家客廳當自己家使用,因為是我
奶奶默許,所以自知無話可說。
在回家路上時一直想著找個牙籤剔除牙中的菜渣,便開始找起牙籤。怎知怎麼找也找不到
,找的當下櫃子的推門出軌了,正在修理的時候,那位親戚便開始不停嚷嚷
她:回家了,回家了,有個瘋女人在這邊要怎麼看電視。
這時我真無法忍受了,便回她
我:請妳不要自我介紹。
聽完這句話她依然嚷嚷著瘋子、癲子等詞彙。
我:既然這樣,那妳下次可以不要再來了,路上小心!
她:妳怎麼可以對長輩不尊敬,沒教養,瘋婆子!
我:妳先對我不禮貌,我為什麼要尊重妳!
她:就是要尊重長輩啦!妳這瘋女人!
說完便開車離去。
問題:
這位親戚我無法阻止她來我家,但是小妹不想每次都忍受這樣的辱罵,相信這是不最後一
次發生。在這種狀況下,請問下次發生這次的事情有辦法成立公然侮辱嗎?
小妹在此謝謝讀到這的各位,也先感謝願意幫忙的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