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遺失物侵占和解問題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駝佛)   2019-12-14 01:18:33
事實經過:
小弟日前錢包掉落在馬路上 後來被人撿走 皮包被好心人撿去警察局
後來去附近店家調閱監視器 發現錢包掉了 被A某現場撿起來 抽錢走人
後續被B某撿到 送至警察局
問題:
報警後 警方效率很快 三天不到 通知A某到案 A某也承認拿了錢包的錢
警方的意思是 如果我願意的話 可以跟A某自行和解
和解書再拿去警察局就好 想請教前輩的是
1.侵占遺失物 乃是公訴罪? 可以和解 然後警方直接銷案嗎?
2.調閱沿路監視器 跟拜託店家 花了大約兩個晚上的時間
如果要和解 除了錢包內的金錢 我可以提出額外的金錢賠償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感謝各位
作者: wim1990 (ADLAO)   2019-12-14 01:38:00
1.沒有銷不銷,警察本來只要受理就是沒有銷案這回事,程序一樣照走,也不知道銷案這名詞哪裡出來的;非告訴乃論罪確實無法在警察單位解決,好歹都要上到地檢署,我想那個警察的可能也沒有要正式處理,想說如果你們合意就當沒這回事發生。2.你可以提出,但是賠不賠一樣他家的事,不爽你也只去民事庭處理,刑事不會幫你要錢。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12-14 02:47:00
侵占遺失物好像只有罰錢而已 不痛不癢
作者: wensandra (天邊的一顆星)   2019-12-14 10:19:00
侵占遺失物本來就罰錢...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駝佛)   2019-12-14 10:43:00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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