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0/31晚間12時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有保險,我骨折還沒治療完,還沒聯絡保險公司,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兩方均為機車,我方在路口迴轉時,有先停兩秒並左右查看,對方疑似酒駕及超速但對方
直行,在離路口約30~40公尺的距離時,我見對方距離尚遠,就迴轉到外側車道,並將車
頭轉正。對方原本在內側車道直行,見我轉出來,就閃避到外側車道,追撞我後車。雙方
車輛均有倒地,對方手部擦傷出血和流鼻血,我方肩膀脫臼骨折及多處擦傷。對方倒地後
又起來牽車並騎了30公尺左右才折回來。事後做筆錄時,員警表示因對方酒測、驗血均稍
微超標,所以已移送公共危險罪。對方有提告我過失傷害,所以我也提 對方過失傷害。
(對方疑為職業軍人)
初判表出來,我方為第一當事人,分析為「疑迴轉車未暫停或未看清來往車輛」,對方僅
為「疑為超速行駛」。現場圖也只依照雙方供述畫,監視器畫面對方為內側車道蛇行至外
側車道,現場圖變成對方直行。
六、問題:
現場圖部分,警察說有監視器畫面,拍得很清楚,所以圖片只是參考,真正判定是以監視
器為準。但是初判表並沒有記載酒駕,有可能他酒駕沒事了嗎?他的部隊會知道他酒駕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