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幫家人當房屋貸款保證人,
家人在對岸做生意,
之前生意一直不好,
貸款時常拖欠,
這幾個月因為疫情關係生意更差,
貸款根本還不出來,
昨天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要先強制執行他家人的財產,
應該是將貸款的房子法拍,
剩下不夠的錢要由朋友還,
他家人目前工廠有狀況暫時無法飛回來處理,
會先打電話給銀行了解,
希望能讓房子不要被法拍,
如果真的不行,
朋友也有最壞打算要幫家人還法拍後剩的錢,
這樣還需要對支付命令申請異議嗎?
朋友之前已經幫家人背信貸兩百多萬,
好不容易還清,
又馬上來了這項貸款要還,
他自己也有房貸,
還因為家人做生意都沒賺錢,
養父母的責任也都在他身上,
已經是月光族,
就算要幫家人還錢也希望能跟銀行談,
是不是能少還一點,
不然恐怕之後連孝親費都給不出來,
不知道有沒有提出異議是否有差?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