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收到法院傳票後 對方同意和解

作者: raingrove (六草)   2020-06-12 18:17:46
各位好
我是告訴人
今日收到法院 準備庭跟調解庭傳票
對方應該也是收到了
同意我之前開的和解金額
想請教的問題有三:
1.等開調解庭時再當庭和解 ,庭外和解 哪個比較有保障 ?
2.收到傳票的現在 還能去區公所申請調解嗎?這樣可以趕快結束這鳥事
3.如果拖到調解庭,為避免對方在調解庭反悔 是否還是準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 ,調解
失敗就可遞狀,還是開庭前就寄給法院比較好?這樣開庭前對方也會收到一份嗎?
還請各位先進解答小弟的疑惑
作者: hidog (.....)   2020-06-12 19:18:00
要求對方付現 你準備一個撤告狀上面簽名拿到和解金後給對方撤告狀 基本上就沒事了調解會好處是有紀錄,也有官方文件如果不想私下調解,就直接提附民,不必等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20-06-12 20:58:00
別讓對方分期,在台灣欠錢是大爺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6-13 01:15:00
或是說 沒拿到錢別撤告?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6-13 13:24:00
當場拿錢,才簽和解書,對你這邊才是最有保障的。至於其他問題是對方要煩惱的事情,與你無關。你這邊就是提早跟對方講,你要當場拿現金,才會簽和解書,提醒他當天要準備好現金。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06-14 15:06:00
錢到手再說,否則不要撤
作者: raingrove (六草)   2020-06-15 06:31:00
謝謝大家 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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