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代朋友詢問-
房子爲集合式透天,房子正後方剛好爲鄰居 車 庫 空地,但因為前排房子(我們都算前
排)後面的結構牆是一直整排延伸直到我們的後方結構牆,所以他房屋一側的牆他自己認
定是跟前排共有,故他自認為延伸出主結構體也算他的;當初買房建設公司就已經在後方
開孔,並有保存登記,故後面也有採光,我們有搭設防盜窗跟毛玻璃,窗的深度跟牆厚齊
平,請問鄰居有權可以擅自封我們窗,因為其主張此牆他有幾公分的權利?
封起來說因為隱私權被我們侵犯,但問題是這都是房屋現況,我們也沒有改建。
社區沒有管委,故無法協調。
問題:
他拿不出權狀有寫共有的事實,只憑口說,該怎麼處理或捍衛自己的權益?
先感謝各位幫
https://i.imgur.com/Sb4TDM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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