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妹我服務業
情形概要
客人是憂鬱症患者獨居
來店消費鬧事 罵人用詞破麻 神經病
並吐口水
補充資料:
1.店裡監視器僅畫面沒有聲音
2.有錄到吐口水畫面
問題:
1.提供畫面是要全部含客人進店
還是提供吐口水畫面即可?
(警察已全部錄像,個人目前考慮提告但監視器畫面無法保存那麼久,需要先行拷貝)
2.沒有錄音 但是有證人 證人需要出庭嗎?
我不想因為自己的事情麻煩別人 對證人會很抱歉
證人有在店員工,其他顧客等
3.考慮到他有憂鬱症 即使告了不一定勝訴還要浪費錢 浪費時間
一直在思考要不要提出告訴
現在覺得上班都覺得大家在看戲的感覺
其他:
鬧事客人目前已知很常在該區鬧事
但多數民眾認為精神狀況不好不予提告
小妹我想提告 原因是覺得很委屈也很怕路上遇到該客人
但是對方有憂鬱症 目前網路資料查找獲得的信息是無法對客人做出什麼制裁
只能請其家人管束
不管告不告都很危險
警察這邊只有先幫忙錄影
也告知有不要提告 權利在我
我會開始覺得怕 是因為隔天早上門口超多東西
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該名客人於我們店家休息時間前來傾倒的
再補充一些情節
這個客人本來情緒就很激動
我們往常在服務時 都會格外小心
對她會更溫柔 輕聲細語
他這次爆衝是因為他自己在店內遺失零錢
向她詢問是掉多少因為店裡清潔並未找到 他情緒失控(小妹我自掏腰包先給他錢)
表示就是你們店裡面
小妹也回應 好那沒關係 下次小心拿錢就好
客人卻越講越過分
(其他還有一些貶低用語 如 你是什麼爛店員啦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非常感謝大家 生活上的不順利也讓我發現我是個法律白癡 看了一堆文章 半懂半疑惑
我如果講話含糊不清還麻煩點出 造成各位困擾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