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各位大大好,
我知道這個議題是月經文,
也已經爬過相關文章,
但還是想以自身經驗請教大家的建議,
先在此謝謝各位!
文章有點長,希望能盡量交代前因後果。
我爸媽在我4歲離婚,
自此我媽負擔了我從幼稚園到高中的學雜費、生活費與其他支出,
可是我爸只有意思意思一年給3000~6000不等的金錢,
他還曾經跟我們家要過30萬元去繳易科罰金,
我媽那時候有給,因為有拿到一筆遺產,
我媽說不希望讓我成長的歷程裡有父親被關這一段,
雖然我早就知道我爸還是會留下前科。
幼稚園到高中跟他要生活費的時候,
他基本上只給過幾次而已,
然後還會酸我跟我媽很窮。
總而言之,我媽負擔的比例遠大於我爸。
可是,大二的時候,
我爸要我買一台機車,說幫我付錢,
我那時候不願意,因為我覺得這樣怪怪的,
過去都不給我們生活費跟學費,
這時候跳出來要幫我買車,
我和我媽都是覺得他有問題。
加上之前,我跟我媽的手機號碼都掛他名下,
他都把我們的費率調超高,拿高階手機去賣,
然後只給我們6000元去支付電話費,
當6000元用完之後,我媽就要用自己的錢去付高額的電話費,
同時我爸拿著賣手機的錢去揮霍。
(補充:我媽因為那時候有欠電信公司錢,所以不能開門號。)
近幾年,每次約到期,他都死不轉到我們名下,繼續拿賣手機的錢不知道做什麼去,
讓我們已經長年付了不少錢。
回到正題,我和我媽都很害怕他付到一半就不付車貸,
讓家裡又多一筆高昂的支出,
可是他有一次就憤怒地要我趕快簽文件,
我害怕就只好簽下去了。
兩年了,他每個月確實都有給我3000元,
1500繳車貸,1500讓我當零用錢,
乍看之下,他好像終於願意負責任了,
但這樣反而讓我心毛毛的,
因為他的工作、薪水都沒變,
那為什麼過去在家裡陷入困境時跟他要錢都不給?
突然在大學的時候開始供應?
(他月收入五萬,住南部單身)
加上他的個性與種種紀錄看來,
我擔心他其實是在養告我遺棄罪的籌碼。
目前我爬文得到的結論是:
1.我無法完全免除扶養的義務,因為他確實有給部分生活費。
2.如果我以後都沒給他錢,法院可能會強制我出扶養費。
3.給我爸錢,一定要用匯的,留下紀錄,被告的時候才有利。
然後我家目前的狀況是:
1.我以後的月收最低三萬,最高六萬,有45萬學貸要繳。
個人計畫每月給媽媽5000元。想存錢買自己的房子(好難啊...)
2.我媽月收三萬,為了養我,沒有任何儲蓄,也沒房沒汽車,只有一台老舊機車,
目前欠銀行50萬,有規律還款。
3.我爸月收五萬,但是車貸、房租跟五門手機費吃掉了很多錢,他現在完全沒有存款。
之前有走銀行的更生程序,因此目前沒有欠債。
4.我媽名下有一塊又小又沒用的土地,導致無法申請低收,而且她說要留給更需要的人。
最後,我想問的問題是:
1.我如果每個月只給他1000元,萬一真的被告,法院會不會判我每個月給他更多的錢?
可是我真的不想給他更多,都是我媽在負擔經濟,我為什麼要給他錢?
網路上都建議給3000-5000的說。
2.法院判給多少錢的基準到底是??
我爬文,看到有沒養過小孩的爸爸卻可以拿到三個小孩共9000元錢,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
3.我媽建議我要給我爸的錢,先都不要給,每月以三千為單位,存到另一個我的帳戶,
等到哪天他真的來歡、揚言告我的時候,再從這個帳戶裡按月提撥給他,
這樣他還告得成嗎?
以上文長,謝謝大家閱讀,
這個問題從我國中煩惱至今,
但好像一直無法釐清更深入具體的問題,
也就是說我知道有問題,
可是找不到更明確的癥結點去突破,
所以也不敢諮詢律師(也沒錢錢),
因此先提出粗淺的概念與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