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1.某上市公司老闆願意出資成立新公司,希望我與幾個朋友進去工作幫忙,
老闆願意提撥2成股票做為技術股給我們,請問我們可以私下把技術股分給
其他人?即私下與人簽合約再把技術股轉讓部分給別人,這樣是否有法律爭議?
如果一定要這樣做是否須得到新公司老闆的同意?
2.由於新公司剛成立不久資源不夠,老闆欲將新公司設立在他原本的舊公司裡,
公司的財務.法務.行政等部門會由舊公司支援處理,另外軟硬體設備也會由舊公司
借用,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權利義務的問題?
3.雖然我們取得2成技術股,但萬一老闆提出不合理要求來干涉技術的發展,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讓老闆尊重技術人員的意見?畢竟股東會我們舉手的票數也不夠o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