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20-07-16 22:45:21我家是資方
年初時有員工不幸摔傷
醫師診斷不需開刀1/31可以恢復工作能力
1/31後我爸也就是老闆有問該員是否要回來上班
該員回答沒有於是我家停止勞健保支付
結果到4月時該員又說要開刀,並說我們該提供這段時間的勞健保與無法上班的損失
現在麻煩的就是,除當下摔傷後該員就沒有再去醫院複診只有看中醫,終止僱用關係時也沒有再去複診證明該員已經有工作能力,七月底要開調解請問有沒有辦法將傷害降到最低
另外請問彰化或員林有沒有擅長勞基法的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