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事情狀況如下
警方的初判表判定我方沒有肇事責任
而對方除了肇事責任外
還多了一條 未領有駕駛執照 這個違規事項 (無照駕駛?) 駕駛的是他們公司送貨小貨車
但因為只有我方有財損 所以警方這方面不介入
變成要跟對方去開調解委員會
只是目前極不順利 對方第一次無故不到
即將要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 假設對方這次真的會出席的話....
我的保險業務研判這人應該是完全沒保第三責任險 也故意拖延沒誠意理賠
想請問大家的是 假設調解不順利 我想去法院提告的話
最終判決下來 對方是否除了要陪我的車損外 還必須要負擔我這邊的律師費用?
還是單純我電影看太多 實際上法院就算判他必須要賠我車損
但律師費用我還是必須自行吸收?
想先心裡有個底 如果最後還是得要走上法院這曠日廢時的一步
需要負擔多少費用呢?
想說對方無照駕駛 + 初判表又是他要負擔全部肇責 法院上應該不會輸吧?
最後勞煩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