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去年九月與他人吃飯過程當中因對方肢體接觸感到不適
進而在他版發文被提告妨害名譽
今年二月以至地檢署開完偵查庭
問題:
開完偵查庭後就沒有任何訊息了
因偶爾上站還會收到提告者意欲不明的站內信
一直懸掛著這件事實在也很心煩
一直懸掛著這件事實在也很心煩
想請問是否有相關經驗或對地檢署偵辦案件較為熟悉的人
通常開完偵查庭後多久才會結案?
或是我是否能夠像地檢署詢問進度? 該怎麼做?
還是只能繼續等待了QAQ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