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6/15發生車禍
在大家建議下 108/12/13去分局提告了
據承辦警員說對方109/2月才去做筆錄
所以今年5月28日才開第一次偵察庭
這也是事發後第一次見到對方
當時他跟檢察官希望能給他調解機會
但7月16日調解時他卻沒出現
醫院診斷書是寫左膝左踝左臀下背挫傷,
但是我持續治療到現在還沒痊癒(臀部及腰
間會痛目前為止治療費用約21,909(有收
據)及交通費(強制險上限20,000)仍持續治
療中對方理賠專員說 包含強制險只願意
賠4萬
所以直接跟委員說不談了
請問這樣是直接會轉回地檢署嗎?
若有公文來 可以不去嗎
讓對方直接被判刑事
檢方有可能會不起訴他嗎
我也不奢求拿強制險外的賠償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 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引述《jjeant (.....)》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06.15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對方開車 沒有受傷
: 我是行人 當天有醫院急診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6/15有報警 隔天筆錄 沒破壞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對方有保全險也出險 我是行人
: 五、事實經過:
: 我是行人綠燈過行人穿越道 對方綠燈左轉撞 到我初判表我是尚未發生肇責原因而對方?
: 六、問題:
: 六、問題:
: 醫院診斷書是寫左膝左踝左臀下背挫傷,但是我持續治療到現在還沒痊癒(膝蓋及腳踝會痛,
: 目前為止治療費用約14,700(有收據)及交通費(9,900)仍持續治療中對方理賠專員說 包
: 含強制險只願意賠3萬 。目前不確定要治療多久才能痊癒?要求不包含強制險 ,對方專員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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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jeant (101.10.109.101 臺灣), 07/19/2020 09:51:32
※ 編輯: jjeant (101.10.109.101 臺灣), 07/19/2020 09: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