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鄰居往我的車噴水

作者: nightwindce (夜風)   2020-10-23 00:26:04
事實經過:
我家對面已經幾十年沒人住,我的車子都停對面,鄰居是鄰長,最近一兩年總是不定時
往我停車的地方噴水,因為要澆不是她家的院子的植物,這段時間已經跟她說了四次。
但是她依然不甩人,而我的車就像下面這樣留下一點一點難以清除的車垢,去給人家洗
也洗不掉

https://imgur.com/sDyfs3E
問題:
1.她這行為是否已經對我的車子構成毀損罪?
2.是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六條一項一款?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nk930108 (g g )   2020-10-23 01:01:00
先證明是鄰居的水或你有錄影之類的
作者: nightwindce (夜風)   2020-10-23 02:11:00
如有錄影證明她是否構成毀損?
作者: songzhen ((#゚Д゚))   2020-10-23 07:02:00
毀損可能有點難 民事可以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3 08:13:00
一、刑法第354條之毀損器物罪,客觀上要達「消滅物之存在」或「顯著降低物之可用性」或「喪失物之效能」程度。若你所稱屬實,對方之行為雖造成你車頭之表面有水垢,然尚難謂已達毀棄、損壞或致令你的車輛不堪用程度。幫你和板友們附上毀損器物罪之要件傳送門如後:https://reurl.cc/Xk2aoj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按你所述,你和行為人彼此之間不是同一建築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吧?同前面板友所述,蒐證並保留洗車之單據(請洗車場老闆在單據上標明「清除水垢」事由),作為日後民事求償之用。
作者: nightwindce (夜風)   2020-10-23 08:46:00
感謝幫忙解答,我大概了解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我們這邊是連在一起的住宅區,在適法性上我不確定是否沒問題,因此提出疑問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3 09:13:00
你們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嗎?
作者: nightwindce (夜風)   2020-10-23 11:55:00
我們那邊沒成立管理委員會也沒負責人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23 12:57:00
基本上便是判斷系爭建築物有無專有部分、共用部分和應有部分(民法第799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參照),白話文版本就看有無符合以下之情形:「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建築物構造種類與規模範圍,從使用功能予以界定。不論是連棟式平房以至高層鋼骨構造建築物,只要『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限,得區分為數部分者』,其中除專有部分之外,存在使用上具整體不可分性之共用部分,凡此性質之建築物及其基地均應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另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公寓大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其管理及組織亦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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