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行人違規與直行車發生車禍

作者: septhirteen (凌晨一點四十二)   2020-11-07 01:22:03
自己苦惱也查了很多資料...想說來了解參考看更多意見...謝謝大家。
A:機車騎士,直行在快車道(左側車道)
B: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闖紅燈、未走斑馬線)
目前初判表下來B有明確違規事實,A則是疑似超速,有花3000再去申請交通鑑定。
當下發生事情時,A基本上是擦傷、拉傷+一處燙傷,B是臉部擦傷、可能有撞到、右腳腳
踝斷掉。雙方意識清楚。
當天報案完也都送急診,B有再做X光跟斷層。
原本B應該是開刀完並出院了,也申請調解委員,結果出院後在家中呼吸中止、目前是被
宣腦死(家屬搶救中,希望有機會再醒來...)
補充:筆錄狀況是AB雙方都沒看到對方,事後A有至警局看監視器釐清,當時是三輛機車
在快車道呈斜三角型的狀況騎乘。
A最靠近對向車道,斜前方是Foodpanda,可能是被遮擋視線導致沒有看到對方;B則是邊
走邊看對向,沒有在看這向來車。
想請問:
1. 這樣A可能會被判過失致死嗎?
2. 如果A有超速事實就不可能零肇責,對嗎?
3. 如果A並未超速,無肇責情況是否還需賠償?
以上,謝謝大家耐心閱讀。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1-07 04:33:00
開刀完並出院? 那要先釐清死因啊開刀完(沒救)回家等死跟醫院搞笑差很多的
作者: asmp   2020-11-07 08:00:00
B的年紀?感覺是有顱內出血或其他內出血的原因沒被發覺。
作者: FairPrice (安南人)   2020-11-07 13:09:00
刑法第276條的過失致死罪,必須要行為人有過失,且該行為與受害人的死亡間有因果關係有沒有過失,通常是由車鑑意見書來判斷;有沒有因果關係,若有解剖的話,則由法醫的鑑定報告來判斷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11-08 01:21:00
即使沒超速都有可能不是零肇責 要做好訴訟的準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1-08 13:00:00
求償金額過大的話找個律師吧要考慮還有可能的過失致死刑責
作者: forebear (熊)   2020-11-21 21:26:00
這必須找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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