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年8 月22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受傷. 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無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停紅綠燈 以完全靜止 , 對方後方追撞
10/13 有刑事傳票
10/28 收到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檢易判決處刑書
11/27 收到 地方法院民院民事庭通知書 ( 12/10開
11/28 收到 行車事故鑑定會開會通知
六、問題:
對方無意賠錢一直喊沒錢 , 警察有說對方無照駕駛 , 因此想要提告 對方車主
讓車主連帶賠償
請問, 是填寫民事追加被告狀嗎? 但我不知道對方車主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我又該怎樣樣提出這寫好的追加被告狀
謝謝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