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說明:
透過仲介買中古屋,已簽合約並付10%訂金,私底下自己詢問多家銀行貸款業務後,發現銀
行評估的房價(參考年初)與我們的購買的金額落差很大,所以即使銀行給八成房貸仍舊與
我們期望的有落差,若要再拿出一百多萬對家庭的財務規劃就會有困難,目前透過仲介提出
希望能在合約中附加若銀行貸款沒有到達期望的金額則買賣停止交易,不過目前屋主不願意
自知理虧未在簽約前先向銀行評估房價,造成陷入這種窘境,所以現在想請問:
1.請問有什麼現在我們能補救或是修正的方式?(非常有誠意彌補,和對方提出願意給房仲
和屋主一萬補償和後續手續費用負責)
2.若尋求法律途徑,依照過去案例可能出現哪些判決情況?
以上,ㄒ謝謝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