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驗屋時發現頂樓有潑過防水漆的痕跡,但前屋主說那個只是多一層保護,房子從來沒有漏
過水,所以簽約時前屋主補貼我們十萬塊,然後有簽一張房屋日後有漏水事實跟前屋主無
關的契約。
整修完入住後跟鄰居聊天發現,一樓玄關上方以及跟鄰居的共用牆之前漏水嚴重,還因為
漏水跟鄰居有糾紛,整條巷子的人、管理員和水電都知道這件事。
之前若是知道曾經漏過水,根本不會購買此房屋。
問題:
1.目前房屋並沒有漏水,但可以跟前屋主求償詐欺的差價嗎?
2.如果可以的話,大概可以要求幾%呢?
3.因為前屋主隱瞞事實,之前額外簽約的文件可以作廢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