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之前在台北工作買了10堂自由教練課程(非健身房,單純只跟該個人教練簽約)
後因只上8堂便調去台中,剩餘2堂要求退費
原先說好該教練可到台中教,但過了2、3個月也常常用沒空等理由未來
故要求退費
但因該教練一直打馬虎眼不退費
請問是否是去警局報案?
又是適用那種規範呢?
(有上網查過消保官,但查到的都是健身房的)
有賴紀錄他明確說好,因為無法到台中會退費給我
跟他簽約內容:甲方消費者,乙方教練
https://i.imgur.com/BRWQgn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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