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遇到假網拍詐騙,報案後,收到起訴書發現內容有誤,物品與金額皆誤植。
我匯款一次,總金額8000,購買兩項不同物品,各4000。
然而起訴書上所有被害人列表裡,
我的那一格僅寫[其中一項物品,匯款金額:4000]
我提供給警方的筆錄與轉帳截圖都是總金額8000,不知道是不是檢察官看錯,
只看到其中一樣物品4000。
問題:
收到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內容與我筆錄實情有出入,
請問我應向哪個單位提出聲請變更呢?
找到一份[聲請更正錯誤狀]但是法院端的,不知道起訴書-檢察署端,
是否有相應的文件呢?
窮學生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懇請版上諸位前輩解疑,十分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