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cd1111 (abcd1111 {T Ec&oB ? 是?)
2021-06-11 23:52:40今年阿罵離世,
在辦理遺產時遇到以下問題,
阿罵因為83年繼承阿祖的遺產(土地),
該土地有向銀行質押借款,土地被銀行壓著。
故阿罵當年並沒有主動辦理遺產申報(他以為自己沒有東西可以繼承),
等到國稅局查到遺產並課徵遺產稅(含罰金)約1000萬,
阿罵當年也沒有提出 未償債務扣抵。
因此阿罵的房子多年來被強制執行未果。
阿罵身後的財產及負債如下:
1. 房產一棟價值約300萬。
2. 遺產稅約1000萬。
想要請問:
1.新聞有看到,欠稅追溯期最長可達15年。那阿罵的遺產稅已積欠超過20年是不是可以註
銷,負債消滅?
2.我父親是繼承第一順位,有機會只繼承房子,不繼承遺產稅約1000萬嗎?
請教各位大大,非常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