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們按合約走完租約,目前退租已近兩週,房東沒有顯示出近期內要退押金的跡象,
與房東來回訊息數次,請問他何時退押金
他提出幾項物件損壞,暗示這些費用應該要從押金扣,但我們無法同意。
他提出的物件如下:
1.客房冷氣壞掉
(租期沒用過這房間,冷氣只試開過一兩次,且就算壞掉,修繕責任也在房東身上吧?)
2.沙發坐到沒彈性了
(黑人問號)
3.某扇門破了一個非常小的洞
(房東說詞是:當初租給我們的時候這扇門是全新的,他要換一張全新的門,
意思應該是要我們出錢換門。但那扇門在承租時並非全新,
我剛入住時便有注意到該扇門上有修補過後的凹洞)
問題:
該如何順利把押金全數拿回?押金有近四萬塊。
這是我和我先生租了兩年的房子,期間從未遲繳租金,還屋時房子打掃得乾乾淨淨。
當初承租時,房東一副很好講話阿莎力的樣子
結果退租時卻變成這樣,也許是看我們沒有太多租屋經驗,要多凹我們這筆錢吧
真的很無助,我目前懷孕七個月,先生為了多賺點錢養孩子工作非常忙,
好像沒有什麼心力餘裕去告他
不過如果要走法律的話,請問要怎麼做比較好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