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借錢給人超過10萬,有line訊息跟匯款紀錄
還款時間是對方自己說的,但一再拖延
本來要用支付命令 就不一定要跑法院了
今天跑地方法院才知道 沒有被告的身份證字號 只能用訴訟
所以網路上下載支付命令範本去改完的聲請書不能用
問題:
1.如果有開庭,我需要到對方的地方法院嗎?還是可以要求改到我方的地方法院?
2.因為民事庭開庭時間有長有短,如果開庭時,我在國外,
可以申請用遠端方式嗎?(剛好現在疫情)
3.因為我知道近期還有其他人對債務人提起小額訴訟,請問如果兩個債權人都贏
返還欠款會用什麼方式執行?債務人的1/3薪水 我跟另一個債權人比例分配?還是?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