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人:鄰長太太 vs 家母
時:一月四日下午四點五十分
地:我家後門街道上
事:髒水潑摩車
物:鄰長家的摩托車
本月四日下午四點五十分左右,家母準備出門倒垃圾。
鄰長的夫人走過來無端對我媽媽用閩南語斥責「甲菜朗,甲賽啦!」,意思就是吃素的人吃
屎啦!一口氣連說兩次。
我媽問她罵人原因,她說有人打小報告說母親用髒水潑她家的摩托車。
當下媽媽有否認不是,然後對方馬上低聲下氣說是她誤會我母親了。
因為當時我不在場,是隔天早上母親口述給我聽。
想請教板上法律的專家
問題一:我們沒有錄音錄影,能事後報警提告公然侮辱嗎?
問題二:我知道勝訴的機會是零。目的只是想讓對方跑地檢署,警告她我們家不好欺負。這
樣會不會有費用產生?
備註:我們家附近沒公德心的鄰居很多,我常報警甚至檢舉,他們都知道,所以很痛恨我。
另外就是她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在街道上侮辱我們母子,只是這次很囂張直接走到我媽面前
罵。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