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求救,馬來西亞實質受益人問題

作者: lun0120 (Lun)   2022-03-17 00:03:51
遇到一個問題
納閔特區實質受益人是以持股25%為標準
其餘馬來地區是比較嚴格的20%
今天如果是一家在納閔的銀行
我開的公司也在納閔,跟他往來是適用25%應該是沒爭議
但如果我的公司設籍在其餘馬來地區,但又跟納閔地區的銀行往來
這是後是適用25還是20呢
請問有商業法律高手能解答嗎
非常感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3-17 00:35:00
不但是商業問題 還是跨國商業問題...法律跨國如跨山 為啥你期待臺灣的ptt站有人解答...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2-03-17 08:42:00
商業問題非本版範疇,你沒看版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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