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約定專用的頂樓 是否要出管理費?

作者: afacebook (gg)   2022-05-29 10:16:39
事實經過:
家裡有一棟約20年的大樓房子
頂樓部分當初建商有幫忙加蓋一個倉庫
倉庫部分沒有產權,但有白紙黑字的分管契約,也沒有危害社區安全
因此被判定不用拆除
但最近新的管理委員會上任
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增加一條增建的建物要繳交管理費
這個倉庫我們20年來都沒有針對其繳交管理費
這個倉庫裡面什麼都沒有 沒有廁所,沒有水電
也沒有門牌,不用管理員收信,就只是一個方形的建築物
連房間都沒有,更不可能出租給別人營利等等
也從來沒有清潔工來清潔
請問這樣區權會新增的條例是有效力的嗎
我目前查到
https://news.591.com.tw/news/292
591說約定專用區域是不用繳交管理費
https://reurl.cc/GxNvOW
崔媽媽卻說約定專用區域 如果區權會有規定 是需要繳交的
https://reurl.cc/55RQQV
也有看到網友說自己約定專用露臺不用繳交管理費,有判例,但找不到
問題:
想請問
1.依照法律這方面到底是怎麼解釋的,為何有人說可以有人說不行
2.有明確的判例存在說不用繳交管理費的嗎
額外PS:
此外還有另一個額外的問題,因為我們大樓店面是收50%的管理費,
當初說的理由是他們沒有使用電梯
我們這個倉庫連住人都不行,也不用管理室收信清潔保全等等
他卻要跟我們收100%的管理費,如果法律規定他們收管理費是合法
他跟我們收實坪100%的管理費是否不符合公平原則等等?
店面只是沒用電梯就能只收50%
能否提起訴訟,有沒有類似的判例能夠供參考
問題有點多,先謝謝大家的任何幫忙
作者: Yyyyyy   2022-05-29 10:51:00
591那說法有問題 車位很多也是約定專有 也要收清潔費啊我覺得崔媽媽那說法是對的 重點是區權會通過就能收 你覺得不公平就照它說的打民法799之1 請法院撤銷區權會決議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5-29 14:52:00
你們區權會自己投票表決約束 法律不管這些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2-05-29 15:00:00
沒有拆除不代表他不是違建
作者: cka   2022-05-29 20:49:00
露臺要繳喔 很多大樓都有收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2-05-30 21:14:00
區權人會議決議要收就可以收,這麼簡單。你講的那些跟要不要收管理費無關,管理費基於使用面積,該倉庫確實由你占有自然可以收不收叫給你優惠,收才是正常跟你怎買的也沒有任何關係,跟是否違建也沒有關係,重點是使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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