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公園抱小孩去玩溜滑梯,於是在纜繩上 不慎踩到小一小孩的手,當下沒立即道歉,因為沒感覺所以不知道有踩到,事後警察來了,我們礙於有小孩要餵奶睡覺,也低頭認錯道歉,但對方不原諒。
驗傷報告對方小孩手指挫傷
問題:今天做完筆錄,想問接下來會怎麼發展怎麼進展,有可能的結果是什麼?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請問這樣是開庭之後才調解?這樣算是過失傷害嗎?謝謝
開庭前就會詢問雙方有沒有意願和解 沒有就是看他告你什麼 反正都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
不原諒就過失傷害,認罪的話這點芝麻蒜皮的小案判很輕,大概額外支出個20000元上下給國庫(20天*1000元/天)。然後賠償一點醫藥費,看有多少單據賠多少。總之不會是什麼大事,放輕鬆
謝謝各位的回答,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蠻慌張的,謝謝大家想請問一下 如果有誠意和解,對方不願意和解,那我接下來要怎麼做呢
作者:
Yyyyyy 2022-11-22 11:46:00出更多的錢(無誤)
作者:
F9706026 (F9706026)
2022-11-22 11:54:00你這邊願意談願意負責都好談啦,要是對方不想談真判也不是什麼大罪。認罪+道歉+願賠全額醫藥費+願補貼小額精神慰撫金,會判斷的通常到這邊就結束了,不和解法官也看在眼裡啦。
有些人確實會硬不和解只想要背前科 真的碰到就只能自己認了 但世上沒有錢不能解決的事啦
法官不是白癡,能和解就和解,如果對方嘴臉太難看死要錢不合解這種事也不會判很重,當然你的誠意很重要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22-11-27 22:34:00先會到檢察官問一問要不要和解,會安排調解一次筆錄都寫是不小心等等,妥妥的過失傷害而已。賠罰款給政府,民事賠醫藥 幾千元。對方喊多少都是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