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最近在台北買了一間四樓的三樓老屋,三房一廳一衛,老屋是長型住家,所以想兩房一廳
兩衛。
問題:
1. 關於台北的規範 增設兩間以上衛浴需要下層同意書,但我只是增加一間衛浴的情況下
到底需不需要同意書呢
2.我有原始的結構圖,變成兩房的作法只是把原本的一個牆打掉 ,其他都是跟原本結構
圖上的一致,這樣的狀況下 是否需要下層同意書?
3. 有一塊約六坪大的區域是以前天井用水泥封起來很久,會在這個區塊規劃放置床還有
一些傢俱,是否會影響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