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111年5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駕駛:右側脛骨雙髁粉碎性骨折、右膝關節半脫位
行人(我媽):右手及腹壁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事故車輛被路人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機車駕駛有強制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行人(我媽)走在斑馬線邊緣,走到一半時向右偏移離開斑馬線,
對方騎機車右轉後擦撞我媽後摔車受傷。
車禍撞擊地點離班馬線邊緣約1.5公尺,
雙方均為綠燈,對方自述車速約40,有監視器影像。
事故圖如下:
https://imgur.com/zmE1HCG
已調解2次(調解時車鑑報告尚未出來),
因對方要求我方賠6成(6個月薪資+醫藥費+看護費,約45萬),
我方認為自己應無過失,故調解失敗。
後續車鑑報告認為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我方未經行人穿越道且未注意左右來車穿越道路,同為肇事原因。
雙方互告過失傷害(還好有叫我媽去驗傷,不過沒打算要對方賠償),
檢查官已聲請簡易判決,但最近又收到刑事通知,要開調解庭+偵查庭。
另對方提出民事告訴,要求賠償80多萬(又增加交通費和精神賠償20萬)
六、問題:
因為下個月要開庭,想請教:
1.因為我媽被撞時離斑馬線約1.5公尺,我還找不到案例可以參考肇事比例,
請問各位是否有看過類似案例,可提供做調解或後續偵察庭問訊時參考??
2.有關精神賠償問題,網路上說沒有一定的答案,想請問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