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有次以公司內部email向主管請病假,
簡短提到我為何想請病假去醫院的理由,
卻受到主管惡意刁難,
並把我的信件回傳給整個部門。
問題:
雖然有提醒他惡意刁難病假違法,最後有讓我請假,
但是基於他把個人就醫需求傳給部門所有人很不滿,打算提告。
但是身旁有朋友提醒我「對主管提告」的風險性,
包括未來公司內部發展及同產業中的發展,
可能會受到影響或是異樣眼光?
想詢問大家看法,若打算繼續在這份工作做幾年時間,
是否支持「對主管提告」?
另外,此事已上報人資及再上級主管,
他們都沒有相關介入的動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