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在某家便當買午餐點餐完付錢
約過1分鐘馬上說我沒付錢,在有其他客人面前
我:我有行車記錄器在錄喔
店家:算了算了 沒關係
到這邊都沒道歉
拿到便當便用手機查看錄影畫面
確實是給了足夠金額
給店家看依舊沒道歉
還在那說沒關係,我這時就生氣了
對他們說今天沒關係是要我覺得沒關係
不是你們,收了錢自已搞錯還一副很大方
後續在店家google評論,店家叫我快去告
問題:請問是否可用毀謗罪提告呢?
以上皆有錄影錄音,收錢過程都有拍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