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民事訴狀可引用過去判決嗎?

作者: t288850 (貓有軟軟的肚皮)   2024-04-30 00:30:42
※ 引述《t288850 (貓有軟軟的肚皮)》之銘言:
: 事實經過:因住家外牆漏水,每到下雨就會滲漏到室內房間,管委會認為外牆是專有,

: 以不修繕,故打算提起民事訴訟。
: 問題:目前法院的實務見解都認為外牆為建築體的一部份,無法獨立使用,無法視為專

: ,故外牆為共有,管委會有修繕責任。目前已找到111年及113的判決,請問我能否在訴

: 上提及這2個判決的見解? 這樣是否能增加勝訴的機率?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我還有另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假設原先被告只有社區管委會,後來土木技師鑑定報告發
現漏水有一部份原因是樓上造成,也就是我家天花板漏水的原因分別是外牆滲漏及樓上漏
水造成,那我能否在訴訟過程中,追加樓上所有權人為被告並追加訴之聲明?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30 01:15:00
這個不用懷疑,就是追加被告跟聲明但這個聲明要看事實是分別責任、共同還是連帶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04-30 08:35:00
可以
作者: t288850 (貓有軟軟的肚皮)   2024-04-30 12:46:00
感想2位熱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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