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事件變成過失傷害案件

作者: tonglin7 (XXXX)   2024-05-02 10:00:06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3.11.04
對方 2024.05.01 提告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肉眼並無受傷,可以自己把機車牽到對街的騎樓,隨意走動拍照,當下我忙著打電話
報警、手中沒有照片。等到回過頭來要拍照、對方已經把機車移走了。對方等待警察過來
做筆錄、堅持要叫救護車,對方坐在副駕駛座到醫院,聽說只有輕微擦傷,醫療費是大概
一千元。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有現場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事後由保險公司調查接手。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左轉車輛,對面車道是死路,只有人行道。左右兩旁道路都是紅燈。我的車子已過班
馬線,對方從人行道騎機車衝撞我的車右測。經過保險公司調查,依她的照片為主,她錯
7,我錯3。我的車子維修費大概一萬 。
六、問題:
對方向我的保險公司求償醫保和機車維修10萬、我的保險公司拒付,對方到警局通報我過
失傷害,警察 5/10 要傳訊我,可是我人在國外。無法到案說明。我是否要請律師?家人
建議不要管,讓產保去處理。 有沒有人經歷類似案件?人在國外無法調查?
從車禍發生到現在近半年,對方幾乎完全失聯,保險業務完全聯系不到當事人,只能勉強
和她先生說
上話,她先生也說她的脾氣很強勢。 有什麼方法我可以保護自己嗎?我可以請律師反告
她過失毀損
財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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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s: 謝謝大家好心回答。我最快明年暑假才能回台,檢察官可以等這麼久嗎? 很難
想像一件這麼小的案件要演變到司法犯罪。 我和我家人從來沒有遇到過法律事件,所以
很困擾。希望能找到台南巿的律師幫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05-02 10:27:00
頂多就是過失傷害, 繳國庫幾萬就好
作者: tonglin7 (XXXX)   2024-05-02 14:56:00
謝謝你的回覆,可否分享更多流程呢?警方通報我無法配合調查,案件移送法院等傳票,是嗎?我需要請律師協助嗎?
作者: jesil (._.)   2024-05-02 16:24:00
警察那邊建議告知改期或是看他們能不能直接送地檢署或是法院 你身分是被告一定要到要不要請律師看人 不過請了律師你人還是要到
作者: v3su   2024-05-02 19:43:00
您家人建議不要管,都不擔心您變成通緝犯的。既然已經移送地檢就等傳票,如果當時還在國外可以跟書記官請假,但強烈建議第二次要返國回來開庭,您可以第一次請假時告知書記官您回國日期,有些檢察官會等,不然第一次傳票請假、第二次傳票可能間隔不到兩星期就又要開庭要不要請律師看您,開庭律師可以陪同,如果要另外提告毀損也請盡快,不要讓檢察官覺得以刑逼撤檢察官不可能等那麼久,只要是刑事,不到庭就是通緝,我沒在開玩笑,如果想返國在機場被上手銬帶上警車,就明年回國吧毀損也是只有半年可以提訴,既然你要到明年暑假,我覺得這個根本不用提問唯一辦法就是和解
作者: mantour (朱子)   2024-05-03 08:30:00
毀損罪沒有處罰過失吧。對方有受傷,你只有車損,對方可以告你刑事你只能告他民事。而且7:3只對民事有用,只要對方真的有受傷你就算只有1%責任也是過失傷害,只能跟他和解,有可能對方不賠你車損還跟你要醫藥費來換撤告。所以當場如果你自己也有受傷不管多小的傷最好還是去驗一下,你不去驗不代表對方不會去驗。當然如一樓說的給他判個易科罰金如果你覺得無所謂的話也決定要不要起訴也是檢查官的職權,建議不要讓檢察官覺得你態度不好...
作者: v3su   2024-05-03 09:53:00
有責任能力的被告,刑事庭只能本人出庭。你如果有心和解直接詢問承辦的偵查佐,而不是問網路,因為對方願不願意和解,
作者: toyamaka   2024-05-03 10:27:00
可悲家人,以為花錢就是大爺喔。就事論事,看太多這種態
作者: Yyyyyy   2024-05-03 10:30:00
保險公司只管民事 哪管你有沒有前科 真在乎前科就不該丟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5-03 10:46:00
想要解決問題就想辦法回台灣 不然就讓他通緝
作者: ccroy (果頁果頁禾口禾斗禾斗)   2024-05-03 11:50:00
請律師至少司法機關有聯繫的窗口,雖不保證一定不會通緝,但沒律師也不回來,被通緝就明年回來直接機場上銬逮捕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5-03 14:48:00
理專認為是小事的原因應該是過失傷害真的不是甚麼重大的前科,但一般民眾對前科都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才會跟保險有不同的看法1.刑事案件被告基本上被傳(不管院檢)都是要本人出就算你請好律師也是本人要出庭由律師陪同2.檢方不可能等你到明年暑假(他們有結案期限規定)屢傳不到就是通緝,這跟你所犯之罪嚴重程度無關如果有請律師在屢傳不到的狀況下也可能會逕行起訴轉由法院審理,然後再有律師的情況下還是屢傳不到也有可能就直接判決3.你現在如果希望的是不用回來也沒前科的話就是委任律師或他人去跟對方和解成立並要對方撤告4.台灣法律不罰過失毀損,所以你只能用民法告他要他賠錢5.如果不在意前科但不想回來就是請律師讓他一路起訴到判刑確定後執行,你輕微過失傷害的話應有易科罰金的機會,但這都不一定,有可能檢察官通緝你不起訴拖著等你回來在海關直接被上銬帶走也有可能就算一路到判刑確定但你執行時候沒到檢察官不給你易科罰金要你進去關也是有可能我個人建議還是跟檢方確認時間後返國開個庭最好再返台時間能談好和解並雙方都履行完畢對了,你沒有拿到初判表或車禍現場圖之類的嗎當時有沒有申請車禍鑑定?因為看你的過失比例是保險估的感覺有點詭異
作者: Yyyyyy   2024-05-03 16:38:00
車禍會成刑事案件都是有人傷亡 跟金額大小無關
作者: qsasha (小花)   2024-05-03 17:04:00
41樓說的對,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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