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年初在高速公路撞到前車
拖吊車在我報警作完筆錄後
介紹我至認識的修車廠修車 竟是一場惡夢的開始
一開始說要借我一台奧迪A3代步
想說同廠牌的也不錯就去了
跟被我撞的對方一起將車放在修車廠
老闆借我一台車,結果是一台很破舊的altis
後續保險金兩台都橋不攏
弄到最近終於保險公司把我的車今天先賠給修車廠了
對方的車之前和解書也簽完卻被保險公司退
下周要再重新請他們下款
老闆一直提醒我這台車不能被拍照或違停被警察抓
後來今天在路邊紅線被警察開單時
發現是一台AB車
直接將車吊走了
聽說我的車修車廠說修好了
但他說對方的車沒下款也不讓我取車
現在他的車又被吊走
他一直要我匯十幾萬給他說要跟當舖取這台車籍資料
結果我找人查這台車設定給什麼租賃公司設定156萬
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辦會比較好?
問題:
請問我降子會有刑事責任嗎?
找律師還是找警察去取我的車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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