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7-11賣貨便平台糾紛(C to C)

作者: greatliona (The Blessed)   2024-10-22 10:51:57
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今年10/18透過7-11賣貨便向賣家“吳先生購買單眼相機及配件
10/21我至超商取貨付款
回家以後拆箱檢查物品
發現相機LCD螢幕上有壞點(賣方宣稱並非瑕疵)以及換鏡頭時很卡(賣方請我自行聯絡Sony)
我與賣方聯繫過 在講到有壞點以後 其實賣方就已同意退貨
於是我以7-11賣貨便形式開了一個賣場給吳先生
他下了訂單 我打包錄影給他確認後 便寄送出去
不料 10/22凌晨吳先生line私訊我說他後悔了不給退貨
我寄出去的東西他可能不會收件
目前狀態賣方不願意處理後續
由於我貨品已寄回
金流卡在7-11賣貨便(已申請止付)
問題:
目前賣方覺得壞點SONY官方回覆不算瑕疵
鏡頭拆裝困難有可能是我撞壞的...
強調沒有七天鑑賞期
也不覺得自己有瑕疵擔保責任
覺得貨既售出概不退還
希望有符合經濟效益的處理方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22 11:04:00
你得先證明確實有瑕疵存在 如果SONY官方回覆不算瑕疵主張退貨可能是不行的
作者: greatliona (The Blessed)   2024-10-22 13:47:00
Sony說 要回原廠測試才知道是否為瑕疵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22 13:47:00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22 13:55:00
看賣家的說明裡面怎麼說,如果明知有壞點故意隱瞞是不允許的廠商還可以推說無法避免,二手賣家明知有壞點卻不講
作者: greatliona (The Blessed)   2024-10-22 14:11:00
事先都沒有告知 我跟賣方反應 對方一分鐘內拿出說詞還有Sony官方的一些說法 我問他早知道?他說對 只是太久沒用忘了給各位評價看看...對話紀錄和時間我都有留著 只是賣方目前擺爛
作者: Prokennex (終於通過了)   2024-10-24 03:19:00
告訴賣貨便事情始末,看他們怎麼建議;賣場當初是寫全新品還是9成9新、沒用過只拍照放著沒用忘了一些怪理由也可以詢問消保會,記得站上也有一個專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24 10:21:00
除非能舉證對方是專業二手賣家否則這不在消保會處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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